继续教育学院召开党委理论中心组2024年第二次集体学习暨党纪学习教育专题会

发布者:发布时间:2024-05-11浏览次数:

5月11日下午,学院召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2024年第二次集体学习暨党纪学习教育专题学习会,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关于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的主要内容。会议由院党委书记程志贤主持,党委理论中心组成员、党委组织员参加。

会上,党委书记程志贤、副院长戴家海、副院长裘友林分别领学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对违反政治纪律行为的处分”“对违反组织纪律行为的处分”“对违反廉洁纪律行为的处分”。院长田艳霞、党委副书记陈小建作重点交流发言,副院长曹婷作一般交流发言。

程志贤就深刻领会、全面贯彻学习内容提出三点要求:

一是要增强学纪、知纪、明纪、守纪的思想觉悟。他指出,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要认真学习领会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突出“关键少数”、带动“绝大多数”,要自觉学纪、知纪、明纪、守纪,不断增强纪律意识、加强自我约束、提高免疫能力,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

二是要增强公正用权、依法用权、为民用权、廉洁用权的担当意识。要始终坚持公平公正原则,不偏不倚、不徇私情,才能赢得师生群体的信任和支持,推动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党员干部要增强法治意识,依法依规办好每一件事、做好每一项决策、执行每一个行动;党员干部要始终把师生利益放在首位,扑下身子,深入教学一线,了解师生所需,解决师生所急,增强师生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党员干部要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坚守廉洁自律的底线,加强自我监督、接受群众监督,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三是要增强以身作则、学以致用的行动自觉。要结合工作学、带着问题学,将党纪学习教育与师德师风警示教育、思想政治教育、安全稳定工作相结合,严格对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各项规定,检视分管领域,将党纪学习教育量化至各科室、党支部和党员自身,全面查找岗位风险点,进一步规范、梳理工作制度和办事流程,持续推动党纪学习教育走心走深走实,不断深化以案促改促治,以此推动学院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