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交通大学继续教育学院非学历教育合作单位遴选公告

发布者:发布时间:2026-07-01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规范管理和提升非学历教育培训质量,充分整合社会优质资源,拓展非学历教育培训项目,提升社会服务效能,华东交通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非学历教育合作单位,就培训的课程设计、教学实施等方面进行合作办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原则

秉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通过资质审查、现场答辩、综合评议等流程,遴选与我院非学历教育人才培养目标一致、在课程体系共建等方面达成共识、资源互补、经验丰富,且具备专业实力、信誉良好的合作单位

二、合作项目服务范围

本次遴选单位合作涉及校企合作职业技能培训中有关课程开发设计、教学组织实施与管理等方面合作。

三、遴选资格条件

(一)合法性申报单位须为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已完成三证合一的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且近三年内无违法违规经营记录。

)信誉保障: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商业信誉,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截图作为证明。

)师资力量:拥有稳定且专业的教学团队,团队成员具备相应学科的专业知识与丰富教学经验,提供企业自有师资或外聘教师等相关材料。

)场地设施:具备开展培训所需的固定学员住宿、教学场地,场地应符合安全、消防等相关标准,同时配备齐全的教学设备,如多媒体教室、实训场地等,提交场地产权或租赁合同等证明材料

)过往业绩:在非学历教育培训领域有成功的项目运作经验,过去三年至少完成1个类似项目,提供既往的市场开拓、项目策划成功案例项目合同等业绩证明材料。

)合作方案:须包含项目的可行性分析、项目前景、市场上同类型培训项目的运行情况、合作运营模式、意向收益分成比例等

(七)管理团队介绍:需提交相关管理及运营团队的信息与介绍。

四、遴选程序

(一)材料提交时间:2026年7月1日9:00至2026年7月7日17:00。

(二)递交方式:符合条件的单位下载并填写《承诺书》附件1)、华东交通大学继续教育学院非学历教育合作单位申请表》(附件2),附上相关证明材料材料目录见附件3加盖公章,一式三份一并寄送至江西省南昌市双港东大街808号华东交通大学北区教32栋408室,联系人:闫老师,电话:0791-87045216。同时将盖章扫描PDF 版发电子邮箱:gz_fujiaqi@163.com。

(三)初审及考察阶段:学院对申报单位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和考察,筛选出符合基本条件的单位电话通知参加答辩及复审环节。

(四)答辩及复审阶段(时间另行通知):初审通过的单位参加现场评审答辩,向评审专家进行陈述,并接受评审专家的问询。评审专家依据申报材料与现场答辩情况,综合评估打分。

)公示报批阶段:学院根据复审得分确定拟合作单位名单,在继续教育学院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审批,通过后与入选单位签订合作协议。

五、注意事项

(一)申报单位应如实提供各类材料,一旦发现弄虚作假,立即取消遴选资格。

)合作协议签订后,合作单位需严格按照协议约定开展工作,继续教育学院有权对合作项目进行全程监管,对于违反协议约定的行为,有权终止合作。

学院对本次遴选活动拥有最终解释权。



华东交通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267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