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交通大学2021年北京地区成人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发布者:发布时间:2021-08-24浏览次数:

华东交通大学2021年北京地区

成人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第一条 为保证华东交通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北京市有关招生规定,结合华东交通大学成人高等教育的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华东交通大学,院校代码:10404,北京地区招生代码:371。

第三条 华东交通大学是一所以交通为特色、轨道为核心、多学科协调发展的教学研究型大学,国铁集团与江西省人民政府、国家铁路局与江西省人民政府“双共建”高校,“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高校,博士学位授权单位。继续教育学院创办于1981年,前身为华东交通大学干部培训部、成人教育科、成人教育学院、继续教育与职业技术培训学院。2020年11月,经校党委会研究决定,将“继续教育与职业技术培训学院”更名为“继续教育学院”;将“轨道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并入更名后的“继续教育学院”,同时成立“职业教育学院”,实行“三块牌子、一套人马”。华东交通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是学校管理和实施成人高等教育、职业技术培训、校企合作办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二级学院。

第四 华东交通大学成人高等教育对象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的、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中等学校在校生以外的在职、从业人员和社会其他人员。报考高起专的考生应具有高中毕业文化程度或同等学力;报考专升本考生须具有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或高等教育自学机构颁发的高等专科及以上层次毕业证书。报考专升本的考生必须是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或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颁发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层次毕业证书的人员。

第五 2021年华东交通大学在北京地区投放的招生计划,将根据考生报名情况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批准的招生计划执行。

第六 华东交通大学在京成人高等教育学习形式:函授。

第七 华东交通大学成人高等教育基本学制:高中起点专科2.5年,高中起点本科5年,专科起点升本科2.5年。教学方式为面授+网络辅导,面授时间一般安排在周六、周日。面授地点为网上报名时选定的面授地点。

第八 招生录取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依照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所确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按招生计划,分专业按考生第一志愿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学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接受调剂录取的考生。

第九 已向社会公布的招生专业,本校不足开班人数(15人)的专业将予以取消,并报北京教育考试院成人教育招生办公室备案。

第十 华东交通大学对符合北京市成人招生政策中免试入学条件的考生,将按照有关政策给予录取。

第十一 华东交通大学《录取通知书》发放形式:我校以电话和群发短信的形式通知被录取学生。凡被我校录取的学生,可凭本人身份证到所报函授站领取《录取通知书》并办理入学手续。学生录取查询可登录北京教育考试院查询。  

第十二条 华东交通大学2022级(2021年录取)成人教育学费收取将按照赣教计字[2000]163号文件收费,专科函授业余类每生每年为1400元;本科(含专科起点升本科、高中起点升本科)函授业余类专业每生每年为1700元,教材费自理。

第十三条 凡有考试舞弊行为的考生,将依据《刑法修正案(九)》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33号)等法律法规,对其进行处罚。新生入学后,华东交通大学对已报到的新生进行全面复查。对其中不符合条件或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者,按有关规定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相关机构备案,由此产生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第十四条 凡被我校正式录取且按教学计划规定修完全部课程,成绩合格者,准予毕业并颁发华东交通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毕业证书。毕业证书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电子注册。本科层次的毕业生,符合我校学位授予条件者可授予学士学位。

第十五条 华东交通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通讯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双港东大街808号

邮政编码:330013

学院网址:http://jxjy.ecjtu.edu.cn/

监督电话:0791-87045188

咨询电话:0791-87045097,010-60797798-8021,13911102168

 真:0791-87045095

第十六条 本招生简章具体内容如与“北京市成人高等教育招生简章”有相抵触之处,以“北京市2021年成人高等教育招生简章”为准。

第十七条 本章程由华东交通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成人教育管理科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