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作风建设十项规定

发布者:继续教育学院发布时间:2019-03-22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机关作风建设,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建立健全服务基层服务教职员工长效机制,提高工作效能,优化发展环境,特作如下规定:

1、坐班制人员必须按时办公,不迟到,不早退,不随意中途离岗,如需外出办事,应告知去向,并及时移动去向牌。

2上班时间应集中精力做好本职工作,耐心解释、回答办事流程、工作询问。不得在上班期间炒股、玩游戏、看影视剧,不得从事与本职工作无关的其他活动,严禁在办公区内大声喧哗。

3、除学校批准的重要特殊公务活动外,机关工作人员禁止在工作日午间饮酒。

4、精简会议,力求少开会、开短会,提倡讲实话、讲短话,能合并召开的会议尽量合并开,除综合性会议需学校二级机构主要领导参加会议外,业务工作会议原则上由分管业务领导参加。

5、除有关全局性的决定和部署确需校发文外,凡属各职能部门职责范围内的事项,一律由相关职能部门行文,发文要求简明扼要,严格规范文件办(处)理程序,坚决杜绝文件倒流,推行网上公文阅办系统,非涉密公文全部上网。

6、校领导和处室负责人不得自行接受并参加各种庆典、剪彩及相关活动,确需领导参加的,需报学校办公室统筹安排,校内活动本着勤俭节约原则,不得送请柬发贺卡。

7、二级单位开展活动需校领导参加,原则上只邀请分管领导或联系领导,无特殊情况不同时邀请两个以上校领导参加。

8、机关干部要坚持开展“走进校园、走进课堂、服务基层、服务学生”活动,职能处室负责人每学年下学院调研不少于四次。

9、养成良好的用水、用电习惯,适时开关空调、电灯及其他办公设备,杜绝长明灯、长流水、长开机现象。   

10、机关干部要善于利用电脑网络办文、写作,复印纸质材料要精打细算,控制份数;打电话提倡讲短话,提倡多发电子邮件,少发传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