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级高职扩招学生学籍清退处理的公示

发布者:发布时间:2026-01-07浏览次数: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第三十条第一条及《华东交通大学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第四十四条第八条相关规定陈超24名高职扩招学生在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内未完成学业经研究决定对24名学生做学籍清退处理。

学生如有异议,可公示之日起1月31日反馈意见,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李老师  0791-87045019


附件:2020级高职扩招生学籍清退名单



华东交通大学轨道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202617日